龙元建设(600491) - 龙元建设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为公司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5] - 近36个月有违法犯罪或受处罚、谴责通报者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由股东会从特定提名候选人中选举或更换[12]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3]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履职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公司责任与制度生效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费用公司承担[20]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