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各级子(分)公司[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7] 股东信息告知要求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7] 信息披露管理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7] - 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准备交易商协会要求的文件[8] - 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10] - 审计委员会对债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事前审核[10] 信息档案保存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保存年限为10年[11] 发行文件披露 -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需于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1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16]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公司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6] -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等需披露[16] - 公司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需披露[17]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公司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9] - 公司应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20] - 债务融资工具未按期足额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公司应当日披露公告,存续期管理机构不晚于次1个工作日披露[20] 破产信息披露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道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21]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及财产状况报告[21] 文件变更更正披露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变更或更正需及时披露变更公告或更正后文件,原文件应保留[22] 内幕知情登记管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或重大事项筹划时,董事长为内幕知情登记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直接负责人[24] 财务报告审计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6]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6]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1]
龙元建设(600491) - 龙元建设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