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元建设(600491) - 龙元建设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龙元建设龙元建设(SH:600491)2025-11-27 2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04年5月24日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内资股普通股2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29,757,955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29,757,955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6] - 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触发时公司可考虑股份回购[14] 股东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但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57] 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8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1] 管理层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07][113] - 公司副总裁等由董事会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或解聘[108] - 董事会秘书应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11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1] - 最近三年现金累积分配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3]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12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报[120][121]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