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2]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4] 业绩预告与说明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应披露数据[16]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需专项说明[16]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董事等知悉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公司[24] - 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决议等时点应及时披露[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应披露现状及风险[20]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29] - 涉及公司收购等股本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30] 人员责任与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6] - 董事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担主责[27] - 董高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及对外公布[39] 信息管理与规范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证券公司等提供真实准确完整资料[2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31][32][34]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更正[29] - 相关方公开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公司专人跟踪[31]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配合披露[31] - 公司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并执行回避表决制度[31] - 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等负责档案管理[34][35]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规定,年报需经有资格事务所审计[39][40] - 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选择性披露[4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42]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问题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报告深交所并公告[43] - 依法披露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全文和摘要披露要求不同[46] - 公司在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网站等发布重大信息需董事会秘书同意[47] 违规处理与制度解释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或违规,公司处分责任人,重大影响可要求赔偿,触犯法律移送司法[49] - 证券服务机构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9] - 股东等未配合披露或非法要求内幕信息,公司有权申请监管[4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亦同[52]
中亚股份(30051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