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顾问(021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赛迪顾问赛迪顾问(HK:02176)2025-11-28 17:3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5] - 主席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并提出建议[7] 人员提名审查 - 董事由有提名权的人员或组织提名,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4]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经审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需提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半数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7] - 通知包括日期、地点等内容,发送形式多样[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多种,可多种方式召开[22]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2]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回避[23] - 记录需出席委员和记录人签名,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26] - 决议及表决情况通过后两日内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6] 工作细则执行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