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5]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沟通交流[5] 信息披露 - 指定《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信息[5] 沟通渠道建设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6]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运维网络沟通渠道[6] 现场参观与说明会 - 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并做好信息隔离[8] - 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并提前征集提问[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11]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3] 重大事件沟通 - 建立与投资者的重大事件沟通机制[14]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17] - 与调研方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并建立事后核实程序[18] 制度实施 - 制度自下发日实施,由董事会制定、修改[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