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持股管理办法
股份管理 - 管理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2]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事、高管任职等相关信息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3]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1年内等情形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 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6] - 控股股东、实控人在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情形不得增持股份[8] 收益与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8] - 董事、高管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9]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拟处置股份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0] - 公司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持股减少,股份过出方和过入方应持续共同遵守规则[10] - 公司董事和高管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义务履行 - 公司董事、高管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买卖应遵守相关规定[11] - 公司控股股东等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的,应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11] 办法相关 - 本办法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法规等抵触时应及时修订[12]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2]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 - 本办法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