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股份(60086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2] 责任处理 - 违反规定致差错应追责,情节恶劣从重处理[2][4] - 阻止不良后果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4] 处理流程与形式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4] - 追究责任形式含责令改正等,董事可附带经济处罚[4]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2]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2] 责任处理 - 违反规定致差错应追责,情节恶劣从重处理[2][4] - 阻止不良后果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4] 处理流程与形式 - 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意见[4] - 追究责任形式含责令改正等,董事可附带经济处罚[4]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