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60001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适用法律和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事 务的专门负责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小组是信息披露委员会 的直属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的监控、披露以及知 情人登记、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室、各分支机 构及各子公司的第一负责人为其所在部室、分支机构及子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人(以下简称"部室 责任人"),各部室责任人应积极配合信息披露委员会完 成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室、各 分支机构以及各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除 非系法律法规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所要求的义务或已 经获得有效授权(该等授权不得违反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 等适用法律法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不得以任何媒介或形式向外泄露、报道、传送 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