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帆科技(68859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正帆科技正帆科技(SH:688596)2025-11-28 19:4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结果及时公示[7] 审计费用相关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续五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2] 改聘与终止情况 - 除特定情况外,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9] - 拟改聘需说明解聘原因等信息[19]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19] 信息披露与关注 - 年度报告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连续两年或多次变更事务所情形[20] 其他规定 - 事务所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4] - 未按时提交报告等情形,股东会可不再选聘[21][22] - 公司和事务所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22]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