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
森远股份森远股份(SZ:300210)2025-11-28 20:01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 -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包括电气安装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等[2][5] 股份与交易规定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6]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所得收益归公司[6]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特定处理[10]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并决定董事薪酬考核机制[8]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8][9]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事项作出决议[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0] - 董事会三年内可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发行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除外)[19] - 董事会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作出决议前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20][21] 会议相关规定 -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将审议章程修订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变更后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为准[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22] 制度相关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25][2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17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26]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6] - 公司废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3项制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