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
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5]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2] - 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成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相关 - 作出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增加会议议题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14] 其他规定 - 每年检讨一次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8] - 会议决议和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五年[15] - 工作细则于2025年11月28日修订[1] - 出席和列席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6]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应列席会议[16] - 可召集相关人员介绍情况或听取意见[1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 细则术语若无特别说明与《公司章程》相同[18] - 细则修订由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1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1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