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修订稿)
制度修订 - 申万宏源集团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机构设置 - 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党委、董事会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4] 审计目标 -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7] 职责权限 - 履行对公司及子公司多方面情况审计等多项职责[7] - 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应确保内部审计机构有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8] 报告机制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等情况[10] 工作方式 - 可采取现场和非现场方式,可联合审计或委托外部协助[12] 计划执行 - 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经核准和批准后执行[13] 问题整改 - 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13] 组织管理 - 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可集中或分级管理[16] 人员管理 - 制定工作办法指导人员工作[17] - 对审计质量实施监督,建立相关体系[17] - 通过培训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指导[17] 外部协调 - 在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17] 奖惩措施 - 打击、报复、诬陷审计人员的行为将严肃处理[19] - 对遵守法规、效益显著的集体和个人提表扬和奖励建议[19] 结果应用 - 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和决策依据[20] - 对违反法规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提处罚建议[20]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制度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