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00166) -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1-28 20:02

制度修订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披露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九项[6] - 应披露信息须在指定网站和媒体第一时间公布,不得用交流代替信息披露[6] 活动开展方式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7] 官网与互动平台管理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10] - 公司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董秘审核[11] -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12] - 互动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不得使用夸大等语言[12] 资料刊载与说明会 - 公司将投资者关系活动资料依规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4] - 投资者说明会需在特定情形下及时召开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原则上在非交易时段进行,参会人员包括董事长等[15][16] 其他沟通交流途径 - 公司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交流公司情况[17] 调研接待要求 - 接待调研需妥善开展,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形成书面记录,核查相关文件[19][20] 对外联系渠道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21] 活动记录与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需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建立完备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23] 人员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工作[24] - 控股股东等人员接受采访调研应告知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其全程参加[25] - 董事会办公室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27] 调研人员承诺 - 调研人员承诺不故意打探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33] - 调研人员承诺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买卖股票及衍生品[33] - 调研人员承诺研究报告等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33] - 调研人员承诺研究报告涉及盈利预测和股价预测时注明资料来源,不使用主观臆断资料[33] - 调研人员承诺研究报告等文件对外发布或使用前告知公司[33] - 违反承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3] 交流情况 - 接待人员与投资者交流未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