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30021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 - 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或近三年累计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 政策调整与执行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 - 股东会作出分配决议,董事会应在两月内分配[16] - 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未现金分红需披露原因[11][16]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