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601899) -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20: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7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 - 需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最近36个月内无特定违法违规记录[7] - 过往任职无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情况等[7] - 连任不超6年,已满6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10]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辞职致不符规定需继续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0]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1] - 专门会议由首席召集,不履职时可自行召集[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个工作日[26] -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董事单独开会[26] - 2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采纳[27] 公司支持 - 提供履职所需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32] - 制订津贴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3] - 建立责任保险制度,股东会批准并每年审核更新[29] 独立董事监督与报告 - 2名以上书面要求未采纳可向监管报告[32] - 工作记录等保存10年[34] - 向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32] - 会计年度结束后听取经营汇报[37] - 在年报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37] - 审计后召集审计机构提管理意见[3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