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 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美星 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请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设立由董事会秘书领导的证 券事务管理部门,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 代表应当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 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 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