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1 月) 第二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其 他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