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美星(30050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 11 月)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指在公司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并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领取的相应报酬。不包括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在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规定领取的薪酬。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同行业、同地区薪 酬水平相符; (二)体现"责、权、利 "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 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 惩挂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合理确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 地履行其相应职责和义务,提高企业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