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候选人或需参加培训并取得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5]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0]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0]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审计与提名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提名委员会每年评估现任董事、高管任职资格[18]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 - 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全采纳,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9]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应独立公正履职,发现影响独立性情况应申明回避或辞职[12] - 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拟审议事项,公司反馈落实情况[1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会议资料与时间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年度述职报告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支持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并提供资料[21] - 2名及以上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1]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监管报告[23]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3]
新美星(30050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