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取消监事会事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履职[2][3] - 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版本为准[4] - 公司拟修订19项管理制度,其中6项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5][6] 股本与财务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8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12] - 公司股本总额为3.6775377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2] - 原北京浩丰创源科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085.816429万元,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4521.69336万元[12] - 净资产折股后公司股本总额为3080万元,其中308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金[12]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1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2]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变更为5名,独立董事由3人变更为2人[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48]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经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4]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124] - 总裁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决定权限为每一会计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含5%)[5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60] -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1] -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审核并提书面意见[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3]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63] - 公司主要采取现金分红,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盈利应现金分配股利[6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65]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相关内容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和披露[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68] - 持有公司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等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69]
ST浩丰(300419)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