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 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也应存 2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