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
浩丰科技浩丰科技(SZ:300419)2025-11-28 20:48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职责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11] -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20] - 公司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19] - 公司选聘应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并发布选聘文件[19] - 公司应细化评价标准,对每个应聘文件单独评价、打分[20] 审计费用与更换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情况[21]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1]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应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21]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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