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浩丰(3004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
浩丰科技浩丰科技(SZ:300419)2025-11-28 20:48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资格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9] - 委员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10]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9]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11]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1]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