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00638) - 海外监管公告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28 20:58

募集资金账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1] - 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10]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管理[11]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公司一次或者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1] - 公司应按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计划情形应及时公告[15]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以及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15]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行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联签制度[16] 募集资金置换与补充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19]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0]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与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可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需为保本型,期限不超12个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2][23]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总额30%,补充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等[25] - 公司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6]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9]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在董事会通过后二日内公告原项目情况、新项目情况等内容[30]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审议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32] - 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33] 募集资金监督与检查 -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违规情况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35]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年度审计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3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现场检查,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及时报告[37]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7] 其他规定 - 公司以发行证券购资产,应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毕资产所有权转移手续,相关当事人遵守收购承诺[23]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38] -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39]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40] - 违反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40]

广和通(00638) - 海外监管公告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