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002053) -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提案人资格 - 单独或合计代表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案[6]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案[6] - 过半数独立董事可向董事会提案[6] 提案提交时间 - 提案及相关材料应于董事会定期会议前15天、临时会议前10天提交审核[7] 提案类型及内容要求 - 提案类型包含对外担保类、关联交易类等[10] - 对外担保类提案应介绍担保情况、被担保人基本情况等[12] - 关联交易类提案应介绍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关联方基本情况等[13] - 关联交易提案应包含目的、合同条款等内容及相关附件[15]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应含交易情况、定价等内容及相关附件[16] - 对外投资类提案需介绍投资概况、交易对手方等情况及相关附件[16][17] - 投资成立公司需说明出资方式、标的公司基本情况等[17] - 投资具体项目需说明项目内容、进度及对公司影响[18] - 公司投资新领域需披露新领域及项目情况等[19] - 对现有公司增资需按要求披露增资方式及公司财务指标[19] - 对外投资需说明目的、风险及对公司影响[19] 提案管理与实施 - 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提议事项资料、编写提案及落实执行情况[4] -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指导下管理提案、承办信息披露工作[4] - 公司治理层提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经营层组织实施[6]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提案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1] - 提案过程等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