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06806) - 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审核人选及任职资格[8]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8] 召集人与会议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经董事长提名任免,董事会批准[6] - 定期会议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提前三日书面通知成员[3][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8] 建议与决议 - 提出的董事人选建议、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对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0]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会议决议等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21] - 细则修订由委员会提意见稿交董事会审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