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000705) -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 信息披露的管理工作,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 办公室是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事务的执行部门。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环境信息,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的环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 28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的具体执行部门及人员需积极、 主动跟董事会办公室沟通,提供公司环境信息,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 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第二章 环境信息的披露内容 第六条 日常环保信息披露 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且与 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立即披露,并说明事件的起因、目 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