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0] - 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8] - 例会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6] 会议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