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方嘉盛东方嘉盛(SZ:002889)2025-11-30 16:30

战略发展委员会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可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每年按需不定期召开,会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须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1] 细则相关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