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适用人员 - 适用制度的高管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管由董事会审议[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含基本工资等,月度考核后按月发放[7][8] 激励措施 - 公司可对非独立董事、高管采取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1]
适用人员 - 适用制度的高管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高管由董事会审议[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含基本工资等,月度考核后按月发放[7][8] 激励措施 - 公司可对非独立董事、高管采取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