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需书面报告,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4] - 董事辞职后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解任与交接 - 特定情形公司依法解任董高人员[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6] - 董高离职前办妥移交和工作交接[8] 股份与信息 - 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 董高离职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9] 承诺与制度 - 董秘登记离任承诺,季度核查披露重大未履行[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生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