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嘉盛(002889)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并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选聘程序 - 董事、高管选聘前1 - 1.5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提前3天通知委员[15]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需过半通过[15] 职责与任期 - 拟定选标准程序并提建议,审查任职资格[8]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实施细则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细则自决议通过起实施[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