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联与股权 - 正泰集团持有浙民投4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8] - 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持有浙民投40%股权,宁波梅山投资构成公司关联方[17] 参与方财务数据 - 2025年9月30日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资产总额83.35亿元,负债总额4.93亿元,资产负债率5.92%[11] - 2025年1 - 9月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营业收入1.83亿元,净利润0.68亿元[11] - 2024年12月31日宁波梅山投资资产总额4117.13万元,负债总额741.52万元,资产负债率18.01%[14] - 2024年宁波梅山投资营业收入1010.93万元,净利润857.94万元[14] - 2025年1 - 9月宁波梅山投资营业收入332.71万元,净利润 - 178.87万元[14] 基金情况 - 宣城国泰开盛正泰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规模70000万元,存续期限7年[19] -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认缴出资25200万元,持股36.000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民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00万元,持股0.1429%;宣城开盛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000万元,持股28.5714%;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4600万元,持股6.5714%;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0100万元,持股28.7143%[20] - 投资期内,合伙事务报酬费率为0.9%/年,退出期内为0.45%/年,延长期不收[21] - 投资期内,管理费费率为1.1%/年,退出期内为0.55%/年,延长期不收[22] - 合伙企业投资特定行业包括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19][24] - 基金投资方式包括对未上市或上市被投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等,采纳以收购兼并及战略投资为主的投资策略[24] -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重大处置及退出等事项,设观察员无表决权[24] - 合伙企业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70,000万元[33] - 合伙企业营业期限为10年,存续期限为7年[33] - 投资期初始期限为自基金成立日起4年,可延长合计不超2次且每次不超1年[33] - 退出期初始期限为投资期届满后3年,可延长合计不超2次且每次不超1年,延长期合计不超2年[33] - 各合伙人首期出资合计1,000万元,按认缴比例缴付,低于100万元的按100万元缴付[35] - 除宁波梅山投资外的其他合伙人第二期提款金额和首期出资合计为认缴出资额的30%[36] - 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实现单利8%年化收益率后,剩余余额11%分配给国泰君安创新投资,9%分配给宁波梅山投资,80%分配给有限合伙人[29] - 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1] - 普通合伙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对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1%[37] - 合伙企业不得主动直接投资二级市场股票等多项投资限制[25][26] 公司影响与风险 - 公司子公司参与投资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基金,资金为自有或自筹,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44] - 本次投资有利于优化公司投资结构,提升盈利空间和综合竞争实力[44] -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44] - 交易相关协议未完成签订,合伙企业未完成注册登记,需取得协会备案[45] - 投资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45] 协议相关 - 合伙协议签署后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41] - 合伙协议经盖章和签字后对合伙人生效[42] - 部分合伙协议修订可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完成并通知其他合伙人[42] - 普通合伙人之一国泰君安创新投资负责合伙企业运营等事务[38] - 有限合伙人有取得财产和收益分配、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除名等权利[39]
正泰电器(601877) - 正泰电器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