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规定(2025年12月修订)
减持数量计算 - 无新增持时可减持股份=上年末持有股份×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6] - 权益分派新增可同比例增25%减持量,其他原因新增当年可转25%[6] 减持限制 - 当年未转让股份不累计次年减持量,记入次年持股总数[6] - 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6个月内不得买入,违规收益归公司[8]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高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票[9] 信息披露 - 董高人员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并公告[12]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公告[13]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13] 制度施行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