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60042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此职[2]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保证不少于十五天公司现场时间[16]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15]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应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2]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9] - 提前5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可调整[17] - 资料不充分可联名要求延期[23]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20] 细则相关 - 细则与法规相悖按法规执行[27] - 修改细则由董事会起草,股东会批准[27]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股东会通过施行[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