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600682) - 南京新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 - 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评估审计和内控等[6] - 财务报告等经其过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7] 审计工作小组 - 为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等资料[9][10]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通过[13][14] 其他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