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0]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召开地点与形式 - 股东会应在公司住所地或章程规定地点召开,以现场会议形式并采用网络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22]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4]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8] 累积投票制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9]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3]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5]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7] 权益保护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7] 争议处理 - 争议事项应及时向法院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37] 信息披露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公告规定 - 公告等指在规定媒体和网站公布信息[40]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40]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40]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40]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41]
南京新百(600682) - 南京新百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