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600682) - 南京新百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南京新百南京新百(SH:600682)2025-12-01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或辞职致比例问题,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事项审议流程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部分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25]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应披露信息可申请或报告[2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费用[23]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6] - 制度于2025年11月28日由公司董事会发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