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600682) - 南京新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书面报告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生效[4] 人员履职与补选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5]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5] 离职手续与股份限制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 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人员解聘与公告 - 解聘财务负责人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交董事会审议[6]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聘高管[6] - 披露离任公告需说明多项情况[13] 制度生效与权责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