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摩科技(025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每年根据召集人提议不定期开会,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15]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经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7] 会议记录 - 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应包括会议日期等内容,记载表决方式和结果[21][22] 其他 - 出席及列席人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2] - 召集人或指定委员跟踪决议实施情况[22]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H股挂牌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