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离职生效时间 - 董事任期届满前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5] 人员补选与移交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离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等移交[12] 离职人员义务 - 忠实义务在辞职报告未生效或生效后三年及任期结束后三年不解除[14] - 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有效,直至秘密公开[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多种损失及费用[18] - 离职人员有异议,可十五日内申请复核[18] 股份减持限制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21] - 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年减持不超25%,不超千股可全转让[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