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 - 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大明电子大明电子(SH:603376)2025-12-02 17: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10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0000.1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5][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4]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处理[24]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查阅会计账簿等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3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或为子公司维权[35][3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7]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4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48] - 董事人数不足8人、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经同意可豁免[103][10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0] - 公司连续三年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44] - 不同发展阶段及情况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净利润增长超10%董事会可提股票股利方案[14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5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