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电子(60337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4][5] 股票交易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2个交易日内披露变动信息[7][8] 违规收益处理 - 董事、高管和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6]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1] 减持计划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或大宗交易减持,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备案,时间不超3个月[1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处置信息[19]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3]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23]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锁定期间,所持股份收益权等权益不受影响[25] - 董事和高管持有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5] - 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遵守规定并向交易所申报,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交易[27] - 本制度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