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投资流程与管理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审议额度[23] - 对外投资项目由职能部门或子公司初步评估,战略发展委员会评审,董事会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27]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不可抗力等情况,公司可依法收回对外投资[31]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32]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经法定程序选举的董事参与运营决策[35] - 公司对派出参与子公司运营的人员可进行管理和考核,失职造成损失追究责任[35]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公司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38] - 公司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内部审计[38]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39] - 公司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委托核对,确认账实一致[40] 报告与监督 - 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在项目实施后三年内至少每年一次向董事会书面报告项目实施情况[42]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对外投资活动行使监督检察权[43]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投资业务岗位设置等八项[43][4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45] -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未披露的对外投资信息[45] - 公司及子公司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通报对外投资情况[45] - 公司对子公司信息享有知情权,子公司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48][49] - 本制度于2025年12月由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定[50]
德新科技(60303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