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科技(603032)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股东会投票规则 - 召开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有权网络投票,同一股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结果为准[3] - 股东会召开两个交易日前,公司向信息公司提供全部股东数据[9]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两个交易日[10] - 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公司登录指定平台核对、确认网络投票信息[10] 投票时间 - 部分股票名义持有人征集意见时间为股东会投票起始日前一交易日9:15 - 15:00[11] -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交所交易时间段[13]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 - 15:00[15] 投票相关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公告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列示并提交表决[6] - 多账户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名下全部账户相同类别普通股数量总和[16] - 仅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股东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合规投票按弃权计算[21] 投票统计与结果 - 信息公司发送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及明细,公司可委托合并统计服务[21] - 特定情形信息公司提供全部投票记录,公司按规则统计表决结果[21] - 公司可委托信息公司提供分类统计服务[21] - 公司及其律师确认投票数据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有异议及时提出[22] - 股东会结束后召集人编制决议公告并及时披露[22]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除特定股东外投票单独统计并披露[24] - 股东会现场投票结束次日股东可查询有效投票结果[24] 其他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以相关规定为准[26]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