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6,260.9137万元[2] - 公司股份总数为462,609,137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东权利义务相同[6] - 股东可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6] - 股东有监督公司经营、提建议或质询等权利[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3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3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4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43]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4]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4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等公告[50]
东软载波(300183)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