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种子酒(6001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 对外投资类型 - 对外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委托理财、证券投资等[7] 证券投资额度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经审议额度[11]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分层决策,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13] 关联交易处理 - 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按相关决策权限执行[14] 投资项目审批 - 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投资项目,重大项目集体决策或联签[15] 投资合同签订 - 根据批准方案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或协议,明确出资等内容并审批后履行[17] 投资项目管理 - 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跟踪管理,定期组织效益分析[18] 减值准备处理 - 财务管理部对被投资方特定情形计提减值准备、确认损失[18] 投资处置控制 - 对投资收回、转让、核销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20] 收回或核销情况 - 被投资单位经营期满、破产清算等情况收回或核销投资[21] 转让投资情况 - 被投资单位违背战略、连续亏损等情况转让投资[22] 处置投资程序 - 批准处置投资程序和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23] 投资转让与核销 - 转让合理定价并报批,核销需取得证明文件[24] 投资责任追究 - 对到期无法收回投资建立责任追究制度[24] 信息披露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投资信息披露,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4] 子公司信息报送 - 子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报送信息给董事会[24] 资料存档 - 对外投资相关会议资料、合同等作为备查文件存档[2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