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关联交易制度
初灵信息初灵信息(SZ:300250)2025-12-02 18:32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 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 然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 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 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