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3002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初灵信息初灵信息(SZ:300250)2025-12-02 18:32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杭州初灵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 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权限及股东会授权行使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 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 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 ...